日期:2021-10-20阅读:9365次
受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,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北的士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京公用中北的士公司”或“招标人”)拟采用公开招标方的方式,对招标人名下的出租车进行报废处置,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组织参加投标,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
项目名称: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北的士分公司出租车报废处置项目
项目编号:NJGY-DS-2021-005
二、项目概述
1、项目内容:招标人拟处置38辆出租车((以下简称“待处置车辆”),有关待处置车辆相关信息详见附件。
2、本项目按车辆分为1个标段。
3、本项目招标人已设置标段标底,开标后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该标段标底则判为废标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车辆报废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、个体工商户,除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规外,还需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,未发生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,未发生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等情况;
3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境内注册企业法人。
4、须持有省级单位颁发的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》。
5、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情形,即被招标人认定为存在关联关系的意向投标人,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投标。
(二)不接受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意向投标人参加投标:
1、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,已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;
2、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、违规和不良行为,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。
3、存在信誉方面问题的,包括但不限于:
(1)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(2)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;
(3)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;
(4)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。
以上情形以“信用中国”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发布的为准。
(三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投标报名
1、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17时止(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)。
2、报名地点:南京公用中北的士公司(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01号)安全机务科。
3、报名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
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,具体包括:
A.投标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明副本以及相关许可证件(如有)的复印件;
B.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
C.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D.承诺书原件。
4、招标人将按照本公告第三条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,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将获得招标文件。
五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1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1年11月9日14时整
2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南京公用中北的士公司一楼会议室(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01号)。
3、开标时间:2021年11月9日15时整(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)
4、开标地点:南京公用中北的士公司一楼会议室(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01号)。
六、联系事项
1、联系人:宋巍
2、联系电话:025-85482891/19951710336
3、联系地址:南京公用中北的士公司(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01号)安全机务科
七、其他说明
1、待处置车辆停放于招标人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万寿村10号的停车场内。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意向投标人现场勘查,意向投标人可在指定期限(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之间工作日的每天9点至17点)时间内自行到现场勘查(疫情期间,需提前与招标人联系预约,自行做好防护并接受招标人的健康登记等防疫措施),无论是否进行现场勘查,意向投标人均需提供已经对待处置车辆状况充分了解和认可的声明(承诺书)。
2、招标人不排除待处置车辆有未知事项或瑕疵的存在,不承担该未知事项或瑕疵的相关后果,意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以及其他综合因素,审慎决策。
3、涉及车辆处置流程及时间安排,中标人需在签收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处置合同,并在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报废相关手续,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。
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北的士分公司
2021年10月20日
附件:
待处置车辆基本情况一览表
序号 |
车型 |
登记注册日期 |
数量 |
备注 |
1 |
大众桑塔纳畅达 |
2014-11-30 |
38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合计 |
大众桑塔纳畅达 |
|
38 |
|